2011年5月13日下午3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主任王树义教授做客重庆大学法学院,在法学院二楼会议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环境保护法修改最新动态》的精彩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锡生教授主持,环资法学专业的老师和研究生以及慕名前来的其他专业的学生都积极参与了该讲座。
王树义教授从环境资源法修改的背景入手,介绍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式启动《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情况,简要回顾了从学界、人大代表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到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式启动修改工作的历程。随后,王树义教授详细地讲述了关于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存废之争,分析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的理由,从理论和具体的层面分别阐述了《环境保护法》的功能和作用。王树义教授还系统全面的介绍了国内存在的几种主要的修改思路:一、还原其应有之地位,修改为“国家环境政策法”;二、直接编撰环境法典;三、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做适当的修改,不宜大动;四、制定特定环境法,废除现有的环境法。最后,王树义教授着重阐述了当前采纳的修改思路,即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做适当修改。王树义教授谈到采纳该思路的理由,以及适当修改的基本涵义和内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王树义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博采众家之长,将在座的师生带向环境法的立法前沿。讲座结束后,黄锡生教授对此次讲座做了精彩的点评,他总结为:起点高,视野新、内容广、条理清、讲得透,是一个高效透彻的讲座。并聘请王教授为重庆大学环境资源法律援助中心顾问。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