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重庆大学法学院1999级校友梅玫是团队的代表之一,现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梅玫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牵头成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推广。带领团队制作法治视频节目《莎姐说》、编印法治宣讲读本《莎姐讲故事》、搭建“莎姐”云平台,同“莎姐”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数万学生心里播下法治种子。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最美公务员、“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多项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