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的“国际残疾人日”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关爱残疾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多一点爱心、多一点奉献。
2023年12月3日是第32个“国际残疾人日”。今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为:United in the action to rescue and achieve the SDGs for, with and by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采取统一行动,为残疾人并联合与依靠残疾人挽救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国际残疾人日
一、法律意义上的“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二、尊重爱护残疾人
1、正确称呼
(1)称呼“残障人士”
(2)与“残疾人”“残障人士”对应的是“健全人”,而非“正常人”
(3)可称“孤独症”,不用“自闭症”
(4)可称“视障人士”,不用“瞎子”等贬损称谓
(5)可称“听障人士”,不用“聋哑人”等贬损称谓
(6)可称“肢残人士”,禁用“瘸子”等贬损称谓
(7)可称“言语障碍”,禁用“哑巴”等贬损称谓
(8)可称“智力残疾”,禁用“傻子”“弱智”等贬损称谓
(9)可称“精神障碍”,禁用“疯子”等贬损称谓
资料来源:中国残联
2、 平等对待
(1)不要无端怜悯
残障人士并不希望外界向他们投来怜悯的目光。不管是“残障人士”还是“健全人士”,都是“正常人”。他们也一样在学习、在工作,也一样是一个“正常人”。对残障人士来说,没来由的怜悯与同情是非常冒犯的,这表明没有把他们放在平等的位置去相处。
(2)尊重他们的工作
残障人士如今也在很多岗位就业,用他们的劳动为社会服务。很多残障人士在通过理论学习、职业培训之后,已经能很好地胜任工作。他们活跃在按摩、外卖、快递、新媒体、高精尖技术等行业,他们在岗位上所创造的价值并不低于“健全人士”所创造的价值。因此,当你接受残障人士的服务或者和残障人士合作时,请尊重他们,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他们的工作能力。
(3)不询问致残原因
对于部分残障人士来说,询问致残原因,无异于是在逼迫他们再揭开一次伤疤。询问致残原因很可能会对残障人士造成心理上的二次伤害,我们应该要做的是不回避他的残障但也不强调他的残障。
3、正确帮助
在生活中遇到残障人士时不应贸然前去给予“帮助”,你的“善举”可能使他们受到惊吓。当你想要与残障人士接近之前,应该先给予动作提示或者轻声询问其是否需要帮助,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再进行帮助。
4、不占用盲道、专座
日常生活中不应在盲道上停放电动车、摆摊设点阻碍视障人士出行;不应占用残障人士专座,不给他们创造不必要的麻烦。
三、线下法律咨询-重庆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重庆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咨询制度,通过线下宣讲和设立流动法律站的形式,向大众普及法律,提供公益的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在过去几年中已经和多个街道、社区达成合作,法援中心的志愿者也将法律带进校园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助力。
对于残障人士而言,法援中心计划在未来多走进特殊学校、残联进行线下宣讲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也将展开线上直播宣讲和咨询的形式,为残障人士们提供更加便利的咨询服务。和残障人士面对面交流有助于法援中心志愿者更切实地体会他们的心情,提高残障人士获取法律咨询的效率。
(法援中心的志愿者在社区和学校提供法律咨询)
四、线上法律咨询-重海讲法公众号“线上咨询”服务
部分残障人士可能由于生理或心理上的原因,不便外出进行法律咨询或者接受法律服务。并且,外出咨询一些比较简单的法律咨询会增加残障人士获得法律服务或者便捷维权的成本。对于部分出行不便的残障人士,重庆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也展开了“线上咨询”服务。
重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律咨询中心共同运营的【重海讲法】公众号近日推出了“线上咨询”的法律服务。残障人士可以在公众号的聊天框直接向有着专业知识的法学生进行咨询,并且聊天框支持语音发送,这也很大程度上便利了打字存在困难的残障人士进行法律咨询。
详细的使用流程可以关注“重海讲法”公众号推文~
重海讲法|有问必有答!您的法律咨询助手正式上线!
五、传递温暖 不止在今天
相信在今天-“国际残疾人日”,各大平台各大媒体都发表了“助残、爱残”主题的文章。
小研在这里想说:
我们关注、爱护、尊重残障人士的行动不只存在于今天这个特殊意义的日子。我们应该在平日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理解、尊重、帮助残障人士,用真诚的心去关爱残障人士。不止在今天向他们传递温暖,更要在平时尊重他们。让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位残障朋友都能感受到爱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