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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讲团到法学院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作者:陈小小 编辑:刘勇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0-01-03 浏览量:

 

2020年1月2日,学校宣讲团到法学院宣讲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宣讲会。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主任卢旭东副教授作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体会”报告。宣讲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主持。

 

 

 

卢旭东介绍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基本情况,其一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完成的工作进行梳理;其二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起草工作以及《决定》的基本结构进行了介绍。卢旭东阐述了为什么四中全会强调制度体系建设,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决定的,也是为了实现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目标。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

 

 

 

卢旭东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三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

    卢旭东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和旁征博引的事实论证赢得学院老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