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新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我院转入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如下:
1.重庆市内转入到我院的。通过12371平台转入,路径: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大学党委——法学院党委——【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转入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七支部委员会,【法律硕士(非法学)】转入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八支部委员会,【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方向博士生】转入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二支部委员会,【其余方向博士生】转入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一支部委员会。
2.重庆市外转入到我院的。通过纸质介绍信转入,介绍信抬头为“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单位写“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并请原党组织出具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登记表)。入学报到时,请统一上交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
3.党员档案请装入个人档案。同时,入党积极分子请所在单位将发展过程的完整材料装入个人档案中。
学院查询档案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及时接受组织关系。未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或未满18周岁发展的党员,需要提供省级组织部门的认定材料。
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