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级尚未发布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通知,参照往年流程,我院转入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暂定如下,后续以学校要求为准。
一、组织关系接收
1.电子转接
法学硕士: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九支部委员会
法律硕士(法学):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十支部委员会
法律硕士(非法学):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十一支部委员会
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方向博士生: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二支部委员会
其余方向博士生: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一支部委员会
2.纸质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去往单位: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或具体到支部)
党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交纸质介绍信、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登记表)等材料。电子转接无需提交材料,但要和原单位确认是否发起转接,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
全体党员需通过“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办理转入登记。学院将在学生入学后再查询档案,符合条件接收组织关系,办理接收手续,开具介绍信回执。
特别提醒:未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或未满18周岁发展的党员,我们不接收组织关系。
二、档案转接
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党员相关材料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一并寄到学校。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发展党员过程材料由原学习工作单位密封,加盖密封章,由本人携带入学后提交。材料完备的将接续考察培养。
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