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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相关说明

作者:刘勇 编辑:刘勇 审核人: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量:


由于上级尚未发布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通知,参照往年流程,我院转入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暂定如下后续以学校要求为准。

一、组织关系接收

1.电子转接

法学硕士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法律硕士(法学)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法律硕士(非法学)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十一支部委员会

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方向博士生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其余方向博士生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2.纸质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去往单位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或具体到支部

党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交纸质介绍信、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登记表)等材料。电子转接无需提交材料,但要和原单位确认是否发起转接,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

 

全体党员需通过“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办理转入登记。学院学生入学后再查询档案,符合条件接组织关系办理接收手续,开具介绍信回执

特别提醒:未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或未满18周岁发展的党员,我们不接收组织关系

 

二、档案转接

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党员相关材料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一并寄到学校。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发展党员过程材料由原学习工作单位密封,加盖密封章由本人携带入学后提交。材料完备的接续考察培养。

 

中共重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