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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锡生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量:


黄锡生,男,1964年11月生,江西赣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美国波士顿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原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带头人,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目前主要从事环境资源保护法学、能源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教材20余部,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课题2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司法部项目通讯评审专家。

联系方式:huangxisheng@cqu.edu.cn


一、招生方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和硕士;环境法、民商法和经济法方向法律硕士


二、主要学术/社会兼职

1.中国法学会理事

2.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3.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智库专家组专家

5.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6.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7.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8.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9.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10.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11.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12.中共重庆市委法律顾问

1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14.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

15.重庆大学首席法律顾问


三、主要荣誉和奖励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0)

2.重庆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2020)

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第十一次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选”二等奖(2019)

4.重庆市第三届学术技术带头人(2018)

5.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2017)

6.重庆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7)

7.中达环境法学者(2016)

8.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十一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2016)

9.重庆市“首届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9)

10.入选重庆市“首批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2009)

11.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8)

1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08)

13.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7)

14.第四批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007)

15.重庆大学十佳优秀教师奖(2005)

16.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4)

17.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2003)

18.重庆市法学会优秀论文奖三等奖(2001)


四、主要学术贡献

(一)资源社会性理念

自然资源为全社会共同享有,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增进全社会成员的福利。资源社会性是指资源为全社会共同享有,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增进全社会成员的福利,任何人只有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义务,而没有浪费资源的权利。资源社会性客观存在,其合理性和正当性通过资源在社会中的存在价值、运动变化、资源问题的产生及影响等方面得到证成。资源社会性使得占有、享用资源成为一项基本人权,并对与资源有关的私权和公权力构成一定的限制。资源社会性理念要求转变现行立法理念,并对解决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企业的社会责任、资源的垄断以及代际公平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理论

   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理论研究方面创新性地提出:重构“生态文明观”,以“系统生态文明观”为我国生态文明法律制定、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性理念;深化“资源社会性理念”,探讨自然资源产权和用途管制的理论基础和建构策略;运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生态红线法律制度;以“谁监测、谁预警”为原则、环境预警立法体系化为导向完善环境预警制度;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规范和指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借力环境行政问责监管环境监管者;采取环境基本法和特别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度法典化,推进生态文明法律体系的系统化等。这些观点对于“利益衡平、奖惩结合、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则的形成与完善、“协调统一、和谐自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协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生态利益衡平理论

首次提出将生态利益作为一种新型利益类型加以探讨,主张构建生态利益衡平的环境保护理念。认为环境问题产生并加剧的根源在于人们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不同利益诉求间的冲突,生态利益衡平是环境法律的应然功能和重要目标。将生态利益衡平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主体利益衡平、区域利益衡平、代际利益衡平三大方面,以利益位阶确认、利益综合兼顾、利益倾斜保护为基本方法,通过生态利益有效供给、公平分享和合理补偿的基本制度架构,为实现生态利益衡平提供法治保障。该理论对不同生态利益诉求的动态协调衡平具有指导意义,有利于实现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统一,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现环境正义。

(四)资源环境监管理论

   在资源社会性和环境公共性等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资源环境监管的一般理论,并在资源环境监管、农村环境监管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资源环境监管理论认为,不同社会主体行为对环境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应以“行为调整说”为逻辑起点,探寻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模式和现实的差异及根源,确定不同行为主体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与责任。该理论对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创新政府环境监管方式、破解农村环境监管的现实困境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五)跨界河流生态补偿理论

面对跨界河流的补偿问题,率先提出跨界河流生态补偿理论,即上游国家污染水源,对水质做“减法”的,上游国家应当赔偿下游国家;相反,上游国家保护水源,对水质做“加法”的,下游国家应当补偿上游国家。为此,应当建立生态损益行为的约束制度和生态增益行为的激励制度。这一观点的提出为解决我国跨界国际河流纠纷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六)资源权理论

率先提出公民资源权,主张公民享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及共享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成果的权利。公民资源权集社会基本性利益、社会共享性利益、社会经济性利益于一体,对自然资源权利体系进行了社会性审视。应明晰公民资源权的宪法性基础地位,通过改革土地所有权收益制度、构建环境政策评估制度使公民资源权得以具体实现。该理论对于推动自然资源权利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七)荒地治理理论

荒地兼具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但由于历史上土地开发的惯性,荒地作为一种土地类型长期被忽视。荒地治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可以从完善荒地用益物权制度、健全荒地用途管制制度、增设荒地生态价值评估制度以及落实荒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四个方面完善我国荒地治理法律制度,实现荒地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平衡,推进荒地治理规范化、生态化。

(八)罚没财物规范处置理论

“重收不重管”的罚没权力规制逻辑,使罚没财物处置这一后端环节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缺乏法治关照的后端环节又反作用于前端环节,使罚没权力沦为公权力“创收”的经营工具。应当通过罚没财物处置的社会化、禁止返还、销毁的谨慎化和专业化,以及奖励的精细化实现“自律”;通过完善罚没财物处置的人民监督、司法审查和行政问责实现“他律”。该理论对治理罚没财物的社会弊病填补了空白。


五、主要课题

1.生态文明视野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制度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2.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已结项),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生态利益衡平的法制保障研究(已结项),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主持人;

4.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已结项),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主持人;

5.事实审和法律审审级分层机制研究,2021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主持人;

6.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研究(已结项),2019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主持人;

7.两型社会建设与环保监管模式创新研究(已结项),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主持人;

8.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已结项),2014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主持人;

9.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已结项),2007年度司法部重点项目,主持人;

10.两型社会建设法制保障研究(已结项),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主持人;

11.能源革命的立法表达以《电力法》修改为切入(已结项),2017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主持人;

1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研究,2020年度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主持人;

13.生态文明视野下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制度研究(已结项),2019年度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委托项目,主持人;

14.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办法(已结项),2016年度国家林业局委托立法,主持人;

15.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已结项),2016年度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立法,主持人;


六、主要科研成果

(一)代表性专著

1.《生态利益衡平的法制保障研究》,北京出版社,2020.4;

2.《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环保监管模式创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6;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6;

4.《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6;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11;

6.《行为与规制:建设“两型社会”法制保障研究》,科学出版社,2010.1;

7.《我国事业单位人事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8;

8.《水权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3;

9.《中美环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2;

10.《环境资源法前沿问题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11.《市场经济法论》,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2;

12.《合同法理论与实务》,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2;

(二)代表性教材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4版)》,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9;

2.《知识产权法学(第3版)》,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1;

3.《经济法学(第3版)》,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9;

(三)代表性论文

1.论城乡融合发展的双重逻辑及制度统合,载《现代经济探讨》2021年第5期

2.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综合激励机制重构,载《法学论坛》2021年第1期

3.对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选择权的省思——兼论《行政诉讼法》第82条的完善,载《内蒙古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4.民法典时代环境权的解释路径——兼论绿色原则的民法功能,载《现代法学》2020年第4期

5.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的结构优化与制度完善——以“结构—功能分析”为进路,载《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

6.论中国环境预警制度的法治化——以行政权力的规制为核心,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年第2期

7.以绩效管理为借鉴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再造,载《东岳论丛》2019年第12期

8.论我国环境治理中的“政企同责”,载《商业研究》2019年第8期

9.生态文明视野下采伐许可制度变革探究——兼论《森林法》的修改,载《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9年第10期

10.论国家公园的公益性彰显及其制度构建,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3期

11.中国能源革命的法律表达:以《电力法》修改为视角,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年第1期

12.论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与结构优化——以“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为进路,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6期

13.生态文明视野下的荒地治理法律制度完善,载《中州学刊》2018年第9期

14.环境不良信用信息清除制度探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15.基于能源结构调整的能源税收制度研究,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16.我国罚没财物处置:规则、问题与纠偏,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17.我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的现实困局及其完善路径,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7年第4期

18.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解释论分析,载《政法论丛》2017年第1期

19.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双阶构造及其立法完善,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20.核电站环评制度的困境与出路,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21.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类型界分与功能定位——以对环境公益诉讼“二分法”否定观点的反思为进路,载《现代法学》2015年第6期

22.国际流域生态系统法律性质的理论探讨,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23.生态利益有效保护的法律制度探析,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24.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架构与完善,载《当代法学》2014年第1期

25.试论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的构建,载《时代法学》2013年第5期

26.生态利益公平分享的法律制度探析,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年第3期

27.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载《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11期

28.国际河流共享性的法律诠释,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9.生态效率视角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的法律规制,载《城市发展研究》2011年第9期

30.生态侵权的理论探析与制度构建,载《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

31.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3期

32.论资源社会性理念及其立法实现,载《法学评论》2011年第3期

33.农村环保监管模式的创新——以农民环境角色的转变为突破口,载《学术界》2010年第9期

3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环境法律制度创新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35.生态法益与我国传统刑法的现代化,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11期

36.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略论,载《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年第5期

37.中国环境监管模式的反思与重构,载《环境保护》2009年第2期

38.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总体构想,载《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39.生境破碎化的法律规制,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年第1期

40.我国区域自然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问题,载《生态经济》2007年第10期

41.论法制保障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载《政法论丛》2007年第4期

42.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究,载《现代法学》2006年第6期

43.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循环经济的动力支持谈起,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3期

44.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研究,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45.我国湿地保护的法律思考,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6期

46.构建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设想,载《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

47.水权交易理论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48.完善我国水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构想,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1期

49.论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对策,载《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50.环境伦理观与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载《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51.论水权的概念和体系,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4期

52.三峡库区环境安全保护法律实施机制探讨,载《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4年第6期

53.韩国的环境纠纷行政解决制度及其借鉴,载《环境保护》2004年第3期

54.论国际水域利用和保护的原则,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55.我国环境行政权与公民环境权的合理定位,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5期

56.一个全新的话题: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立法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载《广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57.China and the Global Water Conventions in Light of Recent Developments: Time to take a second look?Review of European Comparative &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SSCI Q1),2020(09).

58.Does the legislative mechanism effective in controlling air pollution from china:a thorough stud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weather, climate change and conservation research,2019(02).

59.Blemishes of governmental institutional management to trample water pollution in pakist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search in social sciences,2019(03).

60.The Challenges of Water Pollution, Threat to Public Health, Flaws of Water Laws and Policies in Pakistan. Journal of Water Resource and Protection,2015(07).

61.Environmental Stability Still In Danger, Loopholes Of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EPL) In China. US-China Law Review,2015(12).

62.Housing Crises in Pakistan: Review of Population Growth and Deficiencies in Housing Laws and Polici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ciences Basic & Applied Research,2015(03).

63.Did China Overcome the Giant of Water Pollution? Pollution Control Legislations in China Focusing 2008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Law.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and Humanities Research,2014(03).

64.On the Water Drawing Right in China. CHINA LEGAL SCIENCE,2005.


七、从事立法与司法实务情况

(一)立法实务

1.受国家林业局委托,领衔起草《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草案,获国家林业局审查通过并采纳;

2.受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领衔起草《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受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并已正式施行;

3.受中央、地方立法部门邀请审查立法40余次,积极参与《森林法》《资源税法》《环境保护法》《电力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的修订咨询;

4.作为重庆市委法律顾问、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度参与《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等行政法规的论证评估;

(二)司法实务

1.多次接受水利部和外交部的邀请,就跨界国际河流的管理和水事纠纷问题的处理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2.受聘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的咨询专家和顾问,多次就审判疑难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3.作为资深顾问律师、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多次化解社会纠纷;

(三)法治宣传

1.作为重庆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多次到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作为重庆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制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经年不缀,开展普法宣传讲座100余次,累计听众10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