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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9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接收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量:

一、考生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一)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1949日09:00-11:00。

2.复试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107室。

3.复试费150/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并空腹在201948-10日(8:0012:00)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二)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及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949日15:00-17:00

面试时间:2019年4月10日08:30开始

具体笔试面试地点在资格审核时查看。

二、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请于2019429:00--4221:00登陆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申请调剂并获得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及时在调剂平台中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作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我院只接收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志愿填报的考生的调剂。

按照学校规定,对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申请调剂时需填写“知情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交到学院,由学院汇总,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调剂考生不得录取。

2.学校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考生录取结果公示和通知发布

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在法学院网站公示,然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学校统一发布拟录取名单。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3日

  • 附件【知情承诺书.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