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学院2014年关于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申请专业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法学院所有专业(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二、接收名额:学校自定
三、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本科高校为211、985、高校联盟的同学优先考虑;
3、申请者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校外推荐免试生资格(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需取得所在高校的学术学位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四、申请的初审材料
1、重庆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入预报名网址预报名后方能下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五、奖助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向所有全脱产的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及重庆大学有关文件)
3、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委托培养及电影学院除外。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及重庆大学及学院有关文件)。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电影学院除外),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学院要求执行。
4、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其它项目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待有关政策确定后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预报名" 系统中进行预报名,注册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在截止日期前将规定的纸质材料寄送到所报考学院。预报名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
2、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工作按学校教务处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3、推荐学校必须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预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重庆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寄申报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收。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初审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6日(请与申报学院直接联系)。
七、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申请者(含接收校内、校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复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详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专业的备注栏的复试科目,请符合条件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方式多样化,可组织异地复试等。
注:参加我校2013年举办的研究生“学术夏令营”(拟申请2014年推荐免试生)并被预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时间:9月27日。来校复试时请自备照片一张,到重庆大学医院参加体检。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函索取加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合格学生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通过省级招办审批后,且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14日。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不能录取。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生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附:法学院联系电话:
学术型:023-86661063
法律硕士:023-86661067
研招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