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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焦艳鹏教授受邀做“高水平学术研究命题如何形成?”讲座

作者:高颖文 编辑:刘勇 审核人: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量:

 

2023年8月31日,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焦艳鹏教授,应邀到我院208会议室做主题为高水平学术研究命题如何形成?学术讲座。重庆大学法学院靳文辉院长、唐绍均教授、周国文副教授、高飞副教授、自正法副教授、高颖文博士四川外国语大学任娇娇博士及我院数十名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我院肖洪副教授主持

  

  

焦艳鹏开门见山地介绍了讲座的主旨和意义,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高水平学术命题如何形成”的系统论述,第二部分是关于“学术抽象”的格外说明。

在第一部分“高水平学术命题如何形成”中,首先通过具体例证,阐释了“何谓高水平学术命题”:第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性;第二,具备论证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认为,命题学术性的评价标准包括:首先,命题是否完成了学术抽象其次,命题是否可以回应学科基本价值与主要知识体系;最后,命题是否具有一般意义或指导性。其中,在回应学科基本价值和具有一般性意义的层面上,好的学术命题应当能够回应较宽领域的基本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甚至能够实现不同学科的知识对接。为此,学术论文选题和写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判断论文的学术射程,这种判断经验则以学者对法律价值和理念的长期感受理解为基础。因此,高水平学术命题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命题的含义清晰,高水平的学术命题应当是相关领域学者能够易于理解的陈述句;第二,命题学术指向明确,高水平的学术命题原则上应当指向一个明确的关键词或者一个研究标的;第三,命题具有开放性,具有回应学科一般理念的特征。最后,高水平学术命题形成的关键过程包括:首先,确定命题关键词;其次,厘定关键词的关系;最后,以关键词为基础形成命题表达式。

 

 

在第二部分“关于学术抽象的格外说明”中,焦艳鹏着重强调了形成高水平学术命题的关键——“学术抽象”方法指出,学术抽象的基本定义是,将学术研究标的由具象事物抽象为具有学术研究意义的一般概念、范畴并对其逻辑关系进行初步预设与论证的学术思维过程。学术抽象的一般过程包括:首先,将具体问题归纳为类型问题,例如将“大学生掏鸟窝公众认为量刑重”归纳为“野生动植物犯罪刑事司法定罪量刑存在争议”;然后,将类型问题归纳为一般问题,例如将“野生动植物犯罪定罪量刑存在争议”归纳为“野生动植物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设置”;最后,将一般问题归纳为学术命题,例如将“野生动植物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设置”进一步归纳为“环境犯罪的是实质侵害客体及其司法度量”。在此基础上,学术抽象的基本方法是,在具体时空下观察具象事物,并将具象事物归纳为类型事物或一般事物,深入思考一般事物或类型事物中蕴含的一般性,对上述一般性进行学术表达,归纳为一般概念或范畴,然后对一般概念、范畴进行基于本体论、关系论等的论证,其中涉及到的核心能力是从具象到抽象的归纳能力,其本质是抽象思维的能力。学术抽象的意义在于,是学术命题形成的必经思维过程,是展开精细化学术论证的前提,并且是加深学术研究的重要途径。学术抽象能力则需要通过多观察、勤思考、多读书、多练习的方式长期积累形成。焦艳鹏指出,法学研究学术命题的形成,应当来源于理论的自然生长或实践中的类事实,并且上述类事实中存在价值变迁或价值演进,对文明发展有影响,命题具有开放性,具有法学或社会科学一般意义,命题论证在技术与方法上具有可行性,且论证结论可以关照实践场域。

焦艳鹏总结道,学术抽象是高水平学术研究的必经思维过程,是精细化学术论证展开的前提。加强对学术抽象能力的重视与训练是提升我国法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抓手。

唐绍均、周国文、任娇娇、自正法分别从环境法学科、刑法学科与诉讼法学科的角度进行点评,靳文辉对讲座内容和老师们的与谈进行总结并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本次讲座在无论是学生还是参会老师都能获得重要启发和收获

同学们纷纷结合专业特征,积极与焦老师交流自己在学习和研究中的疑惑焦艳鹏针对同学们的问题予以细致精到又不失幽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