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晚七点半,法学院专题讲座系列之“私法三人谈”第一期于在法学院210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会谈以“《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基本理论的更新”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宪忠教授担任主讲人,我院张舫教授主持、谢潇副教授与谈。我院宋宗宇教授、朱涛教授、王莉副教授、李延思老师、詹诗渊博士及众多在校学生参加本次讲座。
孙宪忠教授提出,在《民法典》实施的时代背景下,立法机关、各学界存在过多关注《民法典》各分编具体制度,但却忽略总则编作用和功能的现象,因此,应当从体系化的视角出发,对《民法典》予以整体把握,惟其如此方可深刻领会《民法典》中已经更新的基本理论及其时代精神。
孙宪忠教授从六个方面讲授了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基本理论的更新。孙宪忠教授认为,在法学阶梯模式与潘德克顿体系之间,我国《民法典》其实是以潘德克顿体系为蓝本而展开的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而以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实现了诸多理论上的更新与创新,譬如基于科学主义立法观的民法总则编的创立,坚持物权与债权二元区分的民事权利体系,在物权变动领域基本完成并且坚守了区分原则,并且在编制体例上引入独立成编的人格权编,在政治上具有重大意义。最后,在公共财产方面,孙宪忠教授主张透过公法人制度的建构而完成对公共财产制度的科学立法。孙宪忠教授对民法基本理论的更新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精彩讲解与说明,赢得现场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孙宪忠教授主题讲座结束后,张舫教授对本次讲座给予高度赞扬,并对本次讲座予以总结回顾。张舫教授指出,学生不应当只局限于学习碎片化知识,还应当探究其背后的逻辑和理性思维,对民法典的学习也同样应当遵循该种学习路径。随后,谢潇副教授就孙宪忠教授所提到的诸多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谢潇老师认为,对于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而言,应当坚持科学主义的法学立场,潘德克顿法学及其体系仍未过时,其富有众多值得当代民法学习与借鉴之处,而物权行为理论亦具有为我国民法所继受的必要性。
在答疑环节,孙宪忠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个人信息的分类与区分以及民事主体自主性与离婚冷静期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在场师生受益良多。在师生持久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附:重庆大学法学院“私法三人谈”系列讲座是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朱涛、谢潇、自正法以及詹诗渊所发起的,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所主办的,以私法为中心的学术活动。“私法三人谈”系列讲座在形式上不拘泥于传统讲座形式,而力图让与谈嘉宾可以更为深入地加入讲座活动,与主讲嘉宾一道就特定话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