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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院圆满举行

作者:彭沛菲 郑亚灵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量:

 

2018年12月8日,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大学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上午9点,由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光志教授开始主持会议开幕式,胡光志教授对与会嘉宾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出席会议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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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为开幕式致辞,刘书记对重庆大学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史以及发展成果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期望各位优秀的专家学者和学生以后能来重庆大学法学院工作、支持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并祝愿今天的年会和学术研讨会能顺利、圆满进行。

随后,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许明月发表了题为“加快民法经济法研究,服务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讲话。许会长表示,民法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要实现四个转型,第一,由对基本制度的研究转向问题导向研究;第二,由从立法论研究转向立法论解释论适用论并重研究;第三,由单学科研究转向综合性交叉性学科研究;第四,由规范性研究转向规范性和实用性并用研究。民法、经济法研究要为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服务,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市。

接着,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忠东发表讲话。陈秘书长表示,要充分发挥法学会的政治功能,政治引领是法学会的灵魂,也是法学会工作的第一位,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陈秘书长还表示,法学研究应当精准聚焦法治建设难点,积极回应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为社会发展提供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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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与会嘉宾到科学会堂台阶处合影,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的开幕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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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结束后是学术专题发言,第一单元是民商法专题。由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学刚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舫、法官吴晓静作为评议人。来自重庆大学的若冰博士对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社的法律关系发表了自己的想法;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张海瑞对家事审判机制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西南大学的龙腾宇同学、刘欢同学和夏菲同学分别发表了题为“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行为侵权责任适用问题研究”、“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判例、法律解释和正当性”、“论数人分别侵权中连带责任的适度适用范围”的学术分享。随后,张舫教授和吴晓静法官针对发言人的学术研究进行了点评,场下嘉宾也进行了自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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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点30开始了下午的议程,首先进行第二单元的“经济法”专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盛学军教授主持。来自重庆大学法学院刘骏关佳王廷兴分别发表了题为金融制度的地方性供给:源自民间金融的制度经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实施的金融法保障研究”、“数字经济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兼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术分享;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许恋天朱艳秋分别就互联网金融反垄断规制谦抑性研究”、“综合工时制实施路径的检视与重构——由沃尔玛强推综合工时制引发的思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随后,重庆大学法学院陈晴副教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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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行了第三单元的“国际经济法及相关法律”专题发言,由西南大学法学院邓瑞平教授主持。在这一专题部分,来自重庆大学法学院王俊妮一带一路视野下亚欧铁路运输条约体系的冲突与协调”进行探讨;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许俊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民用核能法律制度创新及启示研究”进行分析;来自四川外国语大学温融“‘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税收争端的特征、类型及其解决机制创新”进行分享;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魏彬彬国际法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作用与策略”进行探讨。并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杨署东教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评议。

点评老师对同学们的论文中的优点与不足之处一一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同学们选题研究的时代性以及问题解决的紧迫性,同时提出部分同学文章存在的一定的问题,如对于一些内涵界定不够清晰,从而使制度设计缺少一些必要前提对问题分析不够透彻,缺少可行性论证与现实适用性思考等等。点评老师细致认真、见解深刻的点评提同学们注意观察实践中存在的值得深究展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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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来到了会议的闭幕式环节,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主持。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宋宗宇老师宣布了获奖名单,由领导进行颁奖,获奖同学上台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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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的最后,由重庆市法学会民商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许明月教授发表了讲话,并由主持人宣布闭幕。至此,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18年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