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受邀到重庆大学法学院作“宪法跨领域功能的制度分析”学术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陈伯礼教授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张舫教授、陈锐教授、王本存教授、徐信贵教授以及数十名学生参加了讲座。
任喜荣提出宪法是现代民主国家正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制度体系形成复杂的关联性,决定了其功能发挥的多领域性和开放性。从宪法适用主体的制度角色出发,将宪法功能领域分为国家建设领域、社会的制度共识领域、宪法冲突解决领域。宪法在以上三种制度领域中分别发挥了国家建设制度化功能、制度权威塑造功能、合宪性判断功能。作为宪法适用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穿梭于不同社会领域,承担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的宪法在三个领域所发挥的功能,也因此形成了既互相区别又互相强化、互相协调的关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的过程中应当保持必要的“领域自觉”,主动将政治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的宪法实施与宪法争议解决领域的宪法实施分离开来,并加快为宪法争议解决设计合理的程序机制和宪法解释规则,凸显合宪性判断功能,实现宪法跨领域功能的规范化。
在互动环节,任喜荣就同学们提出的合宪性审查标准、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控制、研究中的结构功能主义等问题进行交流,并就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合宪性控制等相关概念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讲解。
与谈环节,与会老师对任喜荣教授讲解的内容进行了交流。王本存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跨领域功能的制度分析与宪法教义学的互动关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功能划分方式及其功能实践性关系进行探讨;陈锐就宪法研究在整个法律体系、法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交流;张舫立足于宪法与民商法学的差异性,提出宪法制度分析的独特性与教义学分析的重要性;徐信贵就宪法实施中的制度困境及党内法规制定和备案审查中的“与宪法法律一致”要求与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关系问题进行交流。
最后,陈伯礼代表全体师生再次对任喜荣教授的精彩讲解表示衷心感谢,任喜荣亦对我院未来发展送上美好祝愿,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王本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