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大学法学院自正法副教授在《政法论丛》2022年第3期发表论文《互联网法院的运行模式、量化评估及其理性对待》。
文章认为,我们的社会正迈向大数据、信息化、网络化的场域,面对网络纠纷的井喷式增长,传统法院由于“案多人少”或审判技术等原因无法作出有效回应,此时三家互联网法院相继设立。互联网法院作为网络技术与现代司法深度融合的产物,其采用“线上审理”解纷方式为其他法院提供了有效样本,以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运行实践为蓝本,可将其概括为三种模式,即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网络型法院、以办公智能为核心的网络型法院、以庭审智慧为核心的网络型法院,并为三种运行模式尝试建立了科学、合理与专业的量化评估体系,其中,量化指标体系的设计与应用应当遵循主客观指标均衡原则、程序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可实践性原则,形成以信息公开、庭审智慧、办公智能化为核心的量化指标体系。当然,需要谨慎对待量化指标体系,防止盲目陷入“自说自话”的陷阱,陷入“高分论”的陷阱,同时防止量化指标体系演变为互联网法院绩效评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