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大学法学院自正法副教授在《政治与法律》2021年第9期发表论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的转型面向:法理基础与规范逻辑》。
文章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世界奇迹”,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何建构以检察监督为中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是关键。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监督的法理正当性以生态文明、正当程序、程序公开、程序理性和遵循生态司法规律为基础。通过影响性生态环境诉讼案件分析可窥见,检察监督失灵是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而检察监督乏力的深层逻辑在于规范缺失、地方保护主义等。建构以检察监督为中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有必要明确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监督中的权与责,采取全程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组建以检察监督为主导、多元主体辅助的监督体系,应当为迈向生态文明踏出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