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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大学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

作者:杜辉 编辑:刘勇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量:


2020年11月12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大学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重庆大学举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副检察长梁田,重庆市检察院五个分院、沙坪坝区院、两江地区院检察长等出席活动。重庆大学党委书记舒立春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活动由重庆大学副校长廖瑞金主持。

 

 

 

舒立春表示,学校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是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大背景下,校院双方共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通过建立基地,打通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界限,将优质实践资源引入学校,将高水平学术资源输入社会,探索构建新合作模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舒立春希望,研究基地要突出功能定位,精准把握法治发展新要求和公益保护新形势,多维度开展研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高水平发展;要坚持实践导向,密切关注公益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把研究成果注入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进程之中;要创新工作理念,开展多领域、多方式协作,营造过程共管、成果共享、人才共育的生动局面,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和成果转化高峰。

贺恒扬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近年来,市委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市检察机关以公益保护为核心,部署开展了“保护长江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更加牢固;发挥公益诉讼独特优势配合疫情防控,高质高效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率先出台拓展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推动一批热点领域公益受损问题得到解决。

 

 

 

贺恒扬表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提出了更丰富的需求,希望研究基地秉持加强合作办基地、突出特色办基地、坚持开放办基地的原则促进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深化双向交流、加强协同创新,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办案水平“双提升”“同进步”。

会上,梁田与廖瑞金签定共建基地协议。贺恒扬与舒立春共同为研究基地揭牌,并为首批受聘研究院颁发聘书。

 

 

 

 

研究基地将围绕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包括长江保护、川渝协作、跨区划公益诉讼等)等重点研究方向,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实践中急需解决突破的检察理论研究,探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制度机制,搭建集办案、研究、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培养一批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专业人才。

 

 

 

重庆市高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等学院专家学者40余人出席签约揭牌仪式。

 签约仪式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民主湖报告厅为两百余名重庆大学师生作题为“民法典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专题报告,重庆大学党委书记舒立春主持报告会。

 

 

 

贺恒扬用精准的法律语言,通过翔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对民法典相关内容为学校师生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和阐述。贺恒扬讲到,民法典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美德与人类先进法治文明相融合的“好”法典;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大”法典;是一部充分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法典。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贺恒扬希望同学们深刻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争做民法典的守护者与践行者。

 

 

 

舒立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希望在座师生能够深入理解报告精神,学习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内涵要求,用好民法典,自觉做学习、宣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