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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人民法院来院庭审

作者:yl 编辑:yl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量:


璧山区人民法院来院庭审

        3月16日下午,由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法学院2015级、2016级全体同学到庭旁听,法学院院长助理吴如巧副教授到庭观摩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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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简单的庭前准备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随即宣布庭审开始,询问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随后的法庭调查环节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2014年到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家专项补助基金30余万元,金额巨大,对国家机关廉洁性和受害人经济利益造成极大侵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机关念及被告人系自首且积极配合公诉机关调查,主动上交涉案财产,应当酌情减刑,提出两到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辩护律师就当事人的“公务员”身份和所非法占有的“国家专项补助基金”的法律性质提出了辩护意见。
       下午三点半,徐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第一次庭审结束,合议庭未当庭判决。此次庭审活动给旁听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真实生动、意义深远的法制教育课,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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