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人民法院来院审理行政诉讼案
2016年9月22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在我校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了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学院院长助理吴如巧副教授到庭指导观摩。
14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首先宣布法庭纪律,并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一切准备活动就绪之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法庭审判正式开始。审判长先对原被告及第三人三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和有权申请回避等相关事宜。随后审判长宣布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依次回答了合议庭提出的问题。
在庭审的证据质证阶段,双方对对方出示证据进行了质证,同时合议庭对举证质证中的一些相关事实也进行了详细地调查询问。质证完毕后,合议庭归纳了双方的争点,并在法庭辩论阶段中针对该争议焦点让双方进行进一步陈述说明,双方都对本案的争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之后双方进行了最后陈述,请求合议庭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合议庭经评议后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次活动在同学们积极参与下获得了圆满的成功。同学们在参与这次庭审活动后普遍反映收获很大,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此次法院庭审不仅有利于学生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而且有利于他们在实践中增强思辨能力,提高辩论技巧,也对同学们未来的职业道路大有裨益。
作者:张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