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法学院按照《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于6月27日15:00在学院楼208会议室召开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交流会。法学院院长黄锡生、副院长靳文辉、团委书记杨志杰、学办主任张雅莹、研究生办公室主任柳青及全体班主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出席了会议,党委副书记刘淳担任主持。
刘淳首先宣读了相应的考核要求和报告顺序,并对各位班主任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随后,黄东、周亚军、郑豪和李晨希四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分别进行了工作总结,并结合具体事例谈了对兼职辅导员工作的认识。尽管他们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但他们一致认为学生工作既提升了他们的能力,又畅通了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渠道,成人达己、意义重大。
在班主任经验交流环节中,杨疏影阐述了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成效。王琳以“谈话”为切入点强调了该工作对于学生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的重要性,并结合自己的谈心谈话情况向其他班主任分享了经验。蒋世松从掌握动态、解决困难等方面回顾了自己的工作历程。李玲强调了在工作中塑造学生价值观的重要性,并对未来的工作进行了展望。
会议最后,黄锡生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强调,学生工作的核心在于解决学生的需求并尊重学生的自治。学生工作的目标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指导,使他们在学术、职业和个人发展方面都能取得良好的成果,班主任、辅导员应从学业指导、行为引导等方面着手展开工作。学生工作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工作,更要追求实质有效的成果,要加强学生工作队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提高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最后,他对参会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这次会议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法学院将继续致力于“三全育人”事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