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上午8:30,法学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校内法治宣传活动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一食堂南广场顺利举办。法学院团委书记、2016级辅导员杨志杰,2015级辅导员张雅莹及主席团书记处成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活动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委会、重庆大学法制办公室、重庆大学学生会、重庆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联合主办。
活动伊始,志愿者们就按照具体分工,积极耐心进行各自的任务,本次活动共分四个环节:首先,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传单让人们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学习相关的法律以及维权知识,在看过传单之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消费者权益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此外,活动还设置了玩游戏答题抽奖环节,有趣的游戏吸引了许多同学踊跃参加;工作人员向参与者提问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题目,根据答题情况参与者会获得相应的奖品;最后,工作人员邀请各个参与者在签名板上留下留言和签名。本次活动还设置了寻宝环节,寻宝人根据提示语获得藏宝点相关信息,接受藏宝点的挑战。活动场地涉及一食堂南广场、游泳池、模拟法庭、植物园、图书馆等多处标志性场地,让参与者在增长维权知识的同时也收获了寻宝的乐趣。
下午4:30,一食堂南广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活动结束。此次活动不仅向同学们宣传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同学们参加普法活动的积极性。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