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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改讨论会顺利举行

作者:李娜 编辑:本科生助管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量: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实现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科学化,2017427日上午1000,《重庆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改讨论会在法学院楼212会议室顺利举行。出席本次讨论会的有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燕,院办主任、2013级班主任刘力强,团委书记、本科2015级辅导员杨志杰,学办主任、本科2013级辅导员刘冬梅,本科2014级辅导员王佳波,本科2015级班主任钟海涛、尹琳,本科学生代表王泽、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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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介绍了原《重庆大学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基本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综合技能测评和实施办法等各模块分别进行讨论。

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许多在《办法》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小组本着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办法》各条款项逐条逐字进行讨论,尤其是德育加分、体育测评、综合技能加分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的最后,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小组对于《重庆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修订达成了一致意见。

1330讨论会结束。本次讨论会细化了各项加分细则,强调了综合测评实施步骤,使得综合测评工作更加标准、规范、执行性强,有利于引导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竞争力,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