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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学院研究生积极分子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暨党校开班预通知

作者:yjs 编辑:yjs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02-26 浏览量:

各入党积极分子:

重庆大学党校将于近期开班,根据学校规定,符合报名条件者才能参加党校培训学习,即须符合“已参加过二级党校举办的初级党课培训或本单位组织的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的条件。为尽量减少占用大家时间,经研究决定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

一、自主学习:请2016级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学习:随研究生党员“三会一课”进行。

二、有关要求:

(一)请自觉抄写《中国共产党章程之第一章党员;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和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部分的完整内容;

(二)请于228日前将自学抄写部分交至组织委员,未完成自学任务者,不推荐其参加学校党校培训学习。

三、志愿入党的同学,请于225日前将入党申请书交至团支书。

务请高度重视。

                        法学院研究生第五、第六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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