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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学生班主任岗位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量:

重庆大学法学院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学生班主任岗位的通知

 

为全面实施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人培养质量,壮大学生工作力量,加强学生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对学生班级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作用,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班主任岗位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重庆大学在读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研究生;

2.重庆大学大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优秀本科学生。

二、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校规

校纪,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意识。

3.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等。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挂科和重修。研究生担任班主任的应科研能力突出,本科学生担任班主任的智育成绩(GPA)排名应位列本年级专业前3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总分等级达到良好、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

6.研究生担任班主任的需征得研究生导师同意;本科学生担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级应低于自己现所在年级。

7.无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等行为。

三、岗位设置及津贴发放

1.各学院可按照每名班主任带本科班级2-3个进行岗位设置,须保证学院本科班级全覆盖。

2.班主任岗位津贴500元/月/人,每学期期末发放,按5个月计发。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程序

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班主任选拔通知

2.学院成立选拔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实施本次申报、选拔、推荐工作。

3.学院将班主任名单及所带班级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工部在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认名单。

(二)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填写《重庆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名单》,于2019年3月17(星期天)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ufxxb@163.com

五、其他

学校将对于学期末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将发予相应的聘书,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在争先创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联系人:张雅莹 电话:86661070

熊健汝、麦丽坎 电话:6510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