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第七批法律实习生。
2019年1月8日,重庆大学法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年度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同学进行了评审。评委会详细审核了学生材料,并对申报同学组织面试。
经法学院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评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法学院拟推荐李娜、黄振鹏两位同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期法律实习。
公示期为3天:1月8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提交书面署名文件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法学院116)。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张燕86661059 范卫红86661081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