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将在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重庆市优秀优秀毕业研究生2名。按照重庆市教委下发的(渝教办学函〔2018〕57号)通知精神,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必须首先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基础上择优推荐。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
1、申请。因为要评选和公示,请提前于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qu.edu.cn/newsdetail.action?newsinfoid=78844)下载推荐表,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以第三人语气直接打印在推荐审批表中,一式两份(不另加附页,均一张A4纸打印,请严格按此表格式填写),并附书面的支撑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发表论文情况、各种证书和论文复印件,申请书须为打印稿形式。请于本周五(3月23日)下午五点半之前交到116办公室。如果人在外地的,通过同学代交。
2、经过研究生评优工作组审核以后,确定推荐人选。
3、公示
4、公示期后无异议上报学校。
递交申报材料时必须现场填写申报登记表并签名,没有填写的视为没有申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