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上午9点半,法学院“12·4”宪法宣传日之熙街宣传活动在熙街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委会及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志愿者们都早早地来到活动地点摆放物资,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法律援助中心的研究生学长学姐随后来到活动现场,认真地审查问答环节的题目,并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在活动过程中,他们对观众的提问做出了具体详细的回答。并且,法学院主席团、书记处的部分成员也来到了现场,为活动助力。
早晨的雾气还没散去,街上的行人也很稀少。三岔路口处,值班同学热情地散发着宣传单,并指引行人来到宣传活动游戏点。恰逢周末,渐渐地,人群密集了起来。无论是情侣、朋友,抑或是三口之家,不分年龄,不分性别,都被我们的活动吸引并积极地参与到了活动当中来。宣传活动设置了丰厚的奖品,头号奖品在活动开始没多久就被幸运参与者抽中,而其他参与者也频频抽中奖品。活动热烈地进行着,而此时,天上的太阳也来助力。阳光暖暖地投向大地,宣传横幅上的“宪法日”字体也显得格外耀眼。下午,活动热力不减,现场气氛依旧十分活跃。值班同学们也丝毫不懈怠,热情耐心地向来往行人宣传着我们的活动。
下午5点半,此次宪法日宣传活动圆满结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社会上、在公民的生活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这是中国梦,是中国人的梦。宪法不是空洞的,宪法也不是遥远的,相反,它是具体的,是离我们很近的。作为社会主义的公民,我们应当自觉遵守宪法规定,积极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并且要学会去维护宪法的尊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积极地投身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中。中国梦,法治梦,我们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