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关于评定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法学院开展相关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法学院按照《重庆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重大校[2012]411号),严格程序及评审条件,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国家助学金评定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国家的资助。
3、我校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分配名额、金额至学院,分2000、3000、4000元共3个等级,总名额不能超过学校分配名额的8%,总金额不能超过分配金额数,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根据教育部拨款,分批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4、申请的同学请填写《重庆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单页正反面打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汇总填写《法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并于2018年9月25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cqufxxb@163.com。
5、本次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流程。
法学院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