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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英吉客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巧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量:

为与高等院校形成一体化育人合力,构建全方位育人格局,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天津英吉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大学法学院设立英吉客奖学金。20232024学年英吉客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金额

评选范围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在读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评定10名。其中,本科生4名,硕士研究生6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年。

二、参评条件

(一)英吉客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在读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未受到院、校的通报批评;

3、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于钻研,成绩优秀,上学年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或本专业前30%;

4、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上学年体测成绩在60分以上(免测生除外);

5、积极上进,具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者优先考虑;

6、本学年度未获得其它奖助学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在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英吉客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未通过中期考核者;

4、在学术研究活动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者;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6、其他有损学校荣誉行为者。

三、评选要求

法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英吉客奖学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为主任,党委书记为副主任,主管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各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组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学院评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英吉客奖学金评定工作。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评选推荐过程中杜绝唯分数、唯获奖、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专利,确定的拟推荐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参评学生须于2024430日(星期17:00前将《英吉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英吉客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件按“姓名+学号+专业+英吉客奖学金”命名并发至邮箱cqufxxb@163.com,逾期不报以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023-86661070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