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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巧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要求,学校正式启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结合学院专业、年级等特点,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依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要求,负责本单位申报学生的测评、推荐和审核,提出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2.各相关单位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选推荐过程转化为表彰先进、教育引导学生的过程。

3.在同一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后,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3300元。

4.2024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指标为:国家奖学金32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819名,国家助学金7099名(详见附件)。

5.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每人3300元分配名额。国家助学金可分为2200、3300、4400元三个等级,各相关单位评选的国家助学金人数可超过分配名额,超出部分为分配名额的10%以内,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分配总金额。

二、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者均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4.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于2024年9月30日(周一)12点前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9月30日(周一)12点前交至116办公室。

2.国家助学金请于9月30日(周一)前12点前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已经完成本次困难认定的同学都需要完成申请。

 

附件:重庆大学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