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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申请2025年冬季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杨志杰 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法学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冬季研究生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一)《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1.若开具贫困证明,证明内容须包括:

1)被证明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

2)被证明人非研究生本人的,还需说明与研究生的关系;

3)困难情况的说明;

4)出具证明人的姓名、身份和联系电话

注意:证明必须手写,不得打印,并加盖乡/街道、县级民政部门鲜章,建议自行准备多份备用。

2.若因下列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的,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盖章;

2)本人或家庭成员残疾的,须有残疾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3)父母下岗的,须有下岗证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4)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二)学生导师签署意见;

(三)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四)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成评定小组评定;

(五)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六)公示。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登记,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二)申请表中所有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须填写完整。特别写明是否是孤儿或者单亲(非父母离异),本人签名手写。

(三)凡未按规定上交申请表和提供困难证明的,视为材料不完整。

(四)申请的同学请务必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其他一切评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申请人将申请表和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于20251113日下午5:00前集中报送法学院116办公室,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接龙小程序https://jielong.com/s/MTM3MDg3NCwzMDAyMDE=填写申请。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