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冬季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杜江 审核人:柳青 时间:2021-12-02 点击数量:

关于申请2021年冬季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帮助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冬季研究生困难补助工作。

一、申请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一)《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1.贫困证明,其内容必须包括:

1)抬头为重庆大学;

2)被证明人的基本情况;

3)研究生的家庭成员情况;

4)与研究生的关系;

5)困难情况的说明;

6)出具证明人的姓名、身份和联系电话;

7)必须手写,不得打印,加盖两级以上部门的鲜章(乡/街道和县两级民政部门);

8)请自行准备多份备用。

2.贫困证明附件

1)生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盖章;

2)家庭成员残疾的须有残疾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3)父母下岗的必须有下岗证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导师签署意见;

(三)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材料收集齐后,辅导员意见统一签署);

(四)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成评定小组评定;

(五)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六)公示。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登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申请表中所有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必须完整填写。特别写明是否是孤儿或者单亲(非父母离异),本人签名手写。

(四)为了规范困难补助的证明,本学期要求所有同学没有申请过的要按照新的要求开具困难证明,一律以新的困难证明为准。困难证明不再接受打印件、传真件。

(五)凡未按规定上交申请表和提供困难证明的,学院有权不予评定。

(六)申请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其他一切评优资格,并记录在档。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将纸质版《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家庭贫困证明及贫困证明附件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5:30之前交到法学院116办公室,并填写申报登记表;

(二)请将电子版《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请以“姓名+20XX级硕士/博士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命名,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5:30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cqufxy@163.com;

(三)请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5:30前如实填写微信群中的小程序“2021年冬季研究生困难补助登记”。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