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齐心共建“双城”法学校友交流平台

作者:黄燕萍 编辑:李巧 审核人: 时间:2021-01-17 点击数量:


202119日,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会一行应邀参加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2020年年会。年会期间,双方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2021年)》,确立了交流合作的三个机制和两个制度,开启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框架下跨地区高校校友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关系,为共同参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迈出了有益的一步。

据悉,建立此次两校法学校友组织的交流合作关系,缘起于四川省高校校友与基金会工作联谊会主办,四川大学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于20201119日在四川大学科技展业大厦承办的“四川省高校校友与基金会工作联谊会2020年年会”。在四川大学校友总会的推动下,重庆大学校友总会执行秘书长任明主动牵线、甘当“红娘”。两个法学校友组织十分珍惜机会,反复磋商,形成共识,仅用四十天的时间从无到有建立了正式的交流合作关系。



按照备忘录,双方申明:为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借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平台,在四川大学、重庆大学校友总会的指导下,本着平等、互助、规范、齐心的原则,双方同意建立跨地区高校二级校友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关系。



双方确立了交流合作的宗旨,即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双方学科认同、职业认同、价值认同为基础,以校友组织和组织成员为主体,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交流互鉴,增进双方成员的交流、信任和各类合作,推进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好校友文化的发展,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的校友组织和校友合作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实现双方成员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发展。



双方签署的《交流合作备忘录(2021年)》,确立了三个交流合作的机制。一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双方动态向对方分享信息,加强双方在组织建设、会员管理、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创业创新、就业指导、反哺母校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加强双方成员在就业创业、业务推进、项目合作、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二是建立人员互访机制。双方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互访,参加彼此年会,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商议相关事宜;开放双方各自举办的其他活动,通报活动信息、邀请对方参加;参加双方活动,双方成员平等享有对方成员同等的权利义务。三是建立联合行动机制。根据双方联席会议决定,双方牵手协作,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法律咨询、专题讲座、就业促进、扶贫帮困等各项活动,共同承担法律职业的社会责任,共同弘扬母校精神、反哺母校法学教育,塑造当代中国法律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双方签署的《交流合作备忘录(2021年)》,确立了两个交流合作的机制。一是建立联络人负责制。双方交流合作事务的推进和成效评估,实行合作事务联络人负责制。备忘录签署后,双方确定了交流合作事务总联络人,对双方交流合作负总责;根据合作事项的推进,双方将对等确定数量不限的单项事务合作联络人,对具体事务和总联络人负责。二是实行年度备忘制度。根据双方交流合作的实践,双方合作事务总联络人牵头按年度对本备忘录进行调整、完善,每年一次签署年度《交流合作备忘录》,以期巩固合作成果、总结实践经验、增加合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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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校友总会秘书长胡友强,重庆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校友总会执行秘书长任明,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淳,法学院副院长靳文辉,法学院原党委副书记、现经管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燕,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执行会长赖家国,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宏等领导和嘉宾,共同见证了四川大学成都地区法学校友会会长叶浪、重庆大学重庆校友会法学分会会长沈仁刚签署《交流合作备忘录(2021年)》。


年会期间,四川大学成都法学校友会向重庆大学重庆法学校友会赠送了自己的会刊,观摩了重庆大学重庆法学校友会的毕业新校友座谈会,参与了与重庆大学各兄弟校友会的新年联欢,拜会了重庆大学校友总会、重庆大学法学院领导,实地考察了重庆大学法学院办公区,与重庆大学兄弟校友会建立联系和友情。



我们相信,此次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激励成渝两地高校校友之间的合作更为深入,促进成都经济圈高校联盟校友工作先行先试,推进落实四川大学和重庆大学校友会真正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搬运工”,努力实现法学校友会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绳”,进一步促进广大校友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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