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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黄汇教授作“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理解及适用逻辑”主题讲座

作者:阳雨航 编辑:刘勇 审核人: 时间:2020-12-04 点击数量:

2020年11月30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副主编黄汇教授莅临我院,以“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理解与适用逻辑”为主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李晓秋教授主持,我院刘媛副教授、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助理教授黄薇君博士,以及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黄汇教授提出了在商标使用的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考虑使用地域性的判断的问题,并强调我们需要集中于公有领域和商标的使用,从而引入了本次讲座的主题——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理解立场和适用逻辑。

 

 

 

黄汇教授从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立法原点及价值构造、地域性原理在注册维持使用制度中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反思、在在先使用制度中的适用立场与解释逻辑、在侵权使用制度中的辩证理解与解读立场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精彩的阐述。

黄汇教授从三个方面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第一,针对商标使用的地域性问题,对注册维持之适用,原则上必须在注册国境内完成;第二,针对在先使用,积极的在先使用也必须在本国境内完成,消极的在先使用不能内外有别;第三,侵权使用更多强调的是对境内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行为的遏制,在标准定牌加工情形下,贴牌加工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不会导致我国商标法激励功能“制度性失灵”的后果。

在与谈环节,刘媛副教授和黄薇君助理教授先后分享了对商标使用地域性理论以及司法审判中关于“商标使用”的认识;在答疑环节,黄汇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消极在先使用制度中如何判断辐射到本国、委托贴牌导致的市场价格提高能否纳入损害赔偿的考量等问题深入浅出地做出了解答,获得了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

 

 

 

至此,在全场师生的掌声之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本次讲座使我院师生对于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时代重视商标法领域基础理论研究以指导司法实践的重要性有了更加丰富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