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23年第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作者:刘勇 编辑:刘勇 审核人:刘西蓉 时间:2023-01-09 点击数量:


202315日,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1月专题学习会,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的相关内容及《党章》等。参加会议的有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院长黄锡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淳,副院长靳文辉,纪委委员徐信贵肖洪等。学习会由刘西蓉主持。

刘西蓉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论断深刻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作用。刘西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十分重视,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成果,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自觉利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刘西蓉表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教育和研究都要努力跟上步伐。

黄锡生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我们培养的学生以及我们的老师,很多都在参与立法工作,一定要遵照二十大的要求,积极多做贡献。

刘淳表示,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们既要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还要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普法工作,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去。

徐信贵带领大家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他介绍,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

靳文辉、肖洪等表示,新修订的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都写入,这是十分必要的。

刘西蓉总结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是一项长期的过程,要结合工作实际,读原文、悟原理,尤其是和教育、科技、法治、生态文明等相关内容,用理论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