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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峰教授莅临重庆大学法学院做学术讲座

作者:张玉海 编辑:刘勇 审核人:秦鹏、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量:

2024年4月24日,重庆大学法学院专题讲座系列之“私法三人谈”第九期在法学院210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从AlphaGo 到ChatGpt 人物两分的制度反思”为主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科技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志峰教授担任主讲人,重庆大学法学院谢潇副教授主持、朱涛教授与谈重庆大学法学院谭津龙博士詹诗渊博士刘玖林博士、黄超艺博士等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郑志峰首先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挑战,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模糊性引发了各种学说,并对各类学说从本体论、道德论和功能论三个角度进行了方法论上的反思,认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并非简单的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次,对人物两分制度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人物两分制度在应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时已经出现局限性,因此当前对人物两分制度应寻求更精细化的设计,以应对人工智能的法律需求。最后,郑志峰强调,对人工智能赋予“人格”的反对或肯定只是对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第一步,我们需要超越基础层面的讨论,在方法论上不断深化,以更全面、更深入的视角审视和解决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问题。郑志峰对人物两分制度的讲解生动鲜活、内容深刻,呈现了一场令人赞叹的学术盛宴。他的精彩论述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反响和阵阵掌声。

 

在与谈环节,朱涛和谭津龙分别就郑志峰教授的主讲内容进行交流。朱涛赞同功能论的观点,认为确定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需要回归法哲学的思考,并强调立法者的制度安排对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重要性。谭津龙进一步强调了伦理因素在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的关键作用,他认为人工智能拥有主体意识后可能带来的风险,需要我们在法律与伦理的双重框架下进行深入探讨。

在答疑环节,学生们积极提问,郑志峰对提出的关于人工智能法律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在场师生受益良多。

 

讲座最后,谢潇对郑志峰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精彩总结,并给予高度评价。谢潇指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问题已超越法律范畴,涉及伦理讨论,预示着未来潜在的法律风险。他强调,无论人工智能属性如何,法律治理至关重要。他提出,法律拟制在人工智能领域应审慎应用,机器人主体资格的认定不能仅凭价值判断,而需深入考虑其构成要件与天赋人权的关联。当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阶段,或许可以借鉴对待动物的方式。同时,需警惕人工智能发展可能带来的就业威胁,这是我们必须共同面对的挑战。

 

本次讲座不仅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观点的平台,也为我国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讲座在师生们热情洋溢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部门审核:宋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