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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人民法院与我院交流商讨工作会顺利召开

作者:潘丽桃 编辑:刘勇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量:

2019年3月28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重庆大学法学院交流商讨工作会在法学院208会议室召开。彭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冉隆川、副院长陈霞,以及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院长黄锡生、党委副书记张燕、副院长秦鹏、靳文辉等参加了工作会。会议由刘西蓉主持。



刘西蓉表达了对秦长春院长一行的欢迎,以及对双方未来合作的期待。黄锡生对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至今的发展历史和取得的成果做了简略的介绍。秦长春对彭水县法院现有法官成员、工作情况、发展现状做了基本介绍。之后双方就院校合作事宜,学术讨论会论文和重点调研课题合作事宜,来院授课工作指导事宜,实习生派遣事宜进行交流探讨。


   


会上,对于加大两院之间的交流合作和来院授课工作指导事宜,黄锡生表示法学院可以根据彭水县法院的需要派专家教授到法院进行专题讲座,给法官办案提供指导。以及法院可以提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让学院的老师学生进行交流探讨,形成论文,既解决了法院的实际问题,也提升法学院师生的能力。秦长春表示可以派资深法官进入法学院课堂授课,从实务角度,让学生更了解法律。通过互派专家,加深法学院与彭水县法院的合作。秦鹏、靳文辉和吴如巧、彭水法院的其他人员也就这些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对于实习生派遣事宜,秦长春表示对我院前一批去彭水法院实习的本科生,给予了充分肯定与赞赏。秦鹏表示将继续加深学生到彭水法院实习的合作,既给学生一个实践的机会,也给法院带来新鲜血液。秦长春表示希望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可以以法官助理的身份到彭水法院实习6个月以上,让研究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观念想法带进法院,也让研究生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同进步,法学院领导们表示支持和在未来逐步推进。

刘西蓉提出到彭水县法院进行党建活动,实施支部友好对接,加强党团交流,秦长春表示欢迎法学院到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与红色基因的彭水县进行党建活动。

此次交流会初步确定了彭水法院和法学院的合作方向。通过加大院校合作,必将对法学院的学生培养、毕业生就业等工作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彭水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唐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冉启驰,办公室主任王君,审管办主任洪诗波,研究室主任助理张华松,研究室工作人员宋颖以及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吴如巧,办公室主任刘力强,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向东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