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211”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法理学博士或博士后获得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一.青年教师应聘,投递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重庆大学青年教师岗位申请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或人事处官网上下载) 3.三封推荐信及推荐人简要介绍 4.代表作(电子扫描件) 二.高水平人引进填写:《重庆大学高水平学术人才岗位申请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或人事处官网上下载) 三.以上材料发送到邮箱:cqulaw@cqu.edu.cn;联系人:刘力强老师;联系电话:023-65120503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211”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或博士后获得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知识产权法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211”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知识产权法博士或博士后获得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刑法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刑法博士或博士后获得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宪法与行政法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211”高校或著名法学院校行政法学专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学术成果优秀。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民商法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211”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博士或本学科最高学位获得者;经过考察能够胜任授课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并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经济法 |
青年教师 、教授 |
青年教师3名,教授1名 |
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且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在重庆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过1篇,或者重要期刊1篇和CSSCI期刊1篇或者CSSCI期刊3篇法学论文。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一.青年教师应聘,投递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重庆大学青年教师岗位申请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或人事处官网上下载) 3.三封推荐信及推荐人简要介绍 4.代表作(电子扫描件) 二.高水平人引进填写:《重庆大学高水平学术人才岗位申请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或人事处官网上下载) 三.以上材料发送到邮箱: cqulaw@cqu.edu.cn;联系人:刘力强老师;联系电话:023-65120503 |
法制史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各1名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211”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法律史学方向博士和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1人,副教授以上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副教授可放宽到45岁;一般需发表CSSCI期刊3篇以上,思想史优先,国外博士可放宽论文要求)。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诉讼法 |
青年教师 、副教授、教授) |
教授2名、副教授1-2名、 博士 (刑诉1 或者民诉1) |
1、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5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985”高校(含五大政法院校)或海外知名大学博士或博士后获得者(应届博士毕业生1人,副教授以上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博士毕业生经过考察能够胜任授课,具有一定科研潜力。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国际法 |
教授 |
1 |
1、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 2、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任现职发表SSCI论文2篇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
1、承担本科、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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