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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秋季季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编辑:网络管理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11-12 浏览量:

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对部分生活困难的研究生进行一次性补助,凡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第一、申请材料包括:
1、在法学院网站的“下载”栏目下载最新《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必须使用最新的表格并张贴照片)
2、困难补助申请表必须附有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请用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查验)。
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116房间),截止时间为1120日下午530之前。
第二、申请注意事项:
1.因学院要评审和公示,请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申请。
2.申请表中所有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必须完整填写。特别写明是否是孤儿或者单亲,本人签名手写。
3.为了规范困难补助的证明,本学期要求所有同学按照新的要求开具困难证明,一律以新的困难证明为准。困难证明不再接受打印件、传真件。
4、凡是不具有规定申请书和困难证明的学院有权利不予以评定。
5、申请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及一切评优资格,并记录在档。
研究生办公室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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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防范贫困证明弄虚作假,公平公正的帮助困难学生,特此对学生的贫困证明做出要求:
第一、每位学生请准备一份最新的贫困证明,该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抬头为重庆大学
2、被证明人的基本情况
3、研究生的家庭成员情况
4、与研究生的关系
5、困难情况的说明
6、出具证明人的姓名、身份和联系电话
第二、贫困证明附件:
1、生病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盖章。
2、家庭成员残疾的必须有残疾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3、父母下岗的必须有下岗证或者低保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第三、形式要求
1、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2、请自行准备多份备用
3、必须盖两级以上部门的鲜章(乡或者街道,和县两级民政部门)
 

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