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法学院研究生新生贫困证明的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新生:
为了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防范贫困证明弄虚作假,公平公正的帮助困难学生,特此对学生的贫困证明做出要求:
第一、每位学生请准备一份最新的贫困证明,该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抬头为重庆大学
2、被证明人的基本情况
3、研究生的家庭成员情况
4、与研究生的关系
5、困难情况的说明
6、出具证明人的姓名、身份和联系电话
第二、贫困证明附件:
1、生病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盖章。
2、家庭成员残疾的必须有残疾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3、父母下岗的必须有下岗证或者低保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第三、形式要求
1、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2、请自行准备多份备用
3、必须盖两级以上部门的鲜章(乡或者街道,和县两级民政部门)
4、请用信封邮寄给研究生本人,信封上加盖县级部门的公章
5、研究生收到信件后不得自行拆封,自行拆封的一律不予认可,等学院统一通知时交到学院查验。
请各位同学在近期内尽快准备好!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