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日早上9点30分,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B区法学教学实践中心召开。法学院学生代表候选人及各年级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由法学院团委副书记伍林虹主持。
首先,团委副书记伍林虹向大家介绍了学生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及本次大会主要流程。她强调,学生代表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连接学校与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代表应代表学生的利益,并履行应尽的义务。接下来,各位法学院学生代表候选人依次进行了自我介绍及竞选宣言,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不会辜负同学们的期望,会积极表达法学院同学们的诉求,尽到一位学生代表的职责,为同学们服务。之后,由法学院团委组织部组织每位民意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公开唱票。经过在场学生代表的民主投票,最终,2012级的刘玉栋、郭林雄、王思涵同学,2013级的王泽、卢琦同学以及2014级的张宇鑫同学被民主评选为法学院学生代表,并将代表法学院出席学校第26届学生代表大会。
本次会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完全的民主选举,尽最大可能实现了每位同学的意愿,为法学院选举出了得到学生广泛支持的6位优秀学生代表。相信学生代表们会尽职尽责地做好学生代表工作,成为学校与学生间的使者,尽最大努力为同学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