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下午,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的法院旁听活动在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拉开了帷幕。
中午12时30分,所有报名参加法院旁听活动的同学按照通知,在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前的十字路口集合,共同乘车前往沙坪坝区人民法院。13时30分,同学们顺利抵达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经过严格的采访登记和安检之后,同学们开始根据法院大厅的LED开庭公告屏选择将要旁听的案件。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种类繁多,同学们经过仔细的商议,最终决定去听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宣布开庭之后,双方围绕租赁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展开辩论。随后,原告提交房地产管理局的文书,认为被告无权租赁房屋,并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被告返还60万租金的诉讼请求。尔后,被告质疑文书的真实性,并说明自己有转租的权利。此后,双方就合同协商、租金金额等方面一一进行举例和反证。整个庭审现场在法官的主导下秩序井然,现场气氛庄严而肃穆。同学们对案件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同学们对民事诉讼法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受益匪浅。本次活动于下午17时圆满结束。
此次法院旁听活动不仅让同学们直接置身于现实的司法氛围中,促使大家将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还让同学们从经验丰富的审判长、律师身上汲取了知识,培养了正确的“法律人”意识。希望今后此类活动还能多次举办,让更多的同学们体验真实的司法环境、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