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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胜教授应邀参加第四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并作报告

作者:刘勇 编辑:刘勇 审核人: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量:

2024年9月28日上午,第四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召开。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德胜博士应邀参加并作了题为“持续强化矿业法治,保障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报告。他还应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之邀,参加了下午的2024年矿业法律服务交流大会。

 

 

 

胡德胜在报告中指出,国内矿业发展低迷以及对国外矿产原材料依存程度高的客观实际,决定了我国需要加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及其统一,保障国家矿产安全。他强调,科学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不断改变矿产资源的种类及其重要性、产生着新的勘查和开采方式、改变着已有的勘查和开采方式,数字化时代下“互联网+”给矿业发展和矿业法治既创造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矿业权的取得方式需要多元化、便利化和实操化,政府收取的税费金等应该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合理性。他表示,虽然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最后不可能形成十全十美的《矿产资源法(修订)》,但是修订比不修订好、早修订比晚修订好。问题仍然多、争议依旧大,矿业法治需要在发展中不断解决问题和持续健全和强化。

 

 

 

论坛以“聚集矿业法治创新,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为主题,旨在深化矿业法治创新研究,促进矿产资源安全与法治保障的有机结合。论坛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联合主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联合承办。来自矿政管理、高校、矿业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以及行业代表等百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倡议加强矿业法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推动矿业法治体系的完善,为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长期以来,胡德胜注重包括能源矿产在内的矿产资源科技、政策和法律的跨学科研究,代表性著作、译作和教材有《美国能源政策与法律》《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矿业特许税费:关于其对投资者、政府和市民社会影响的国际研究》《能源法学》《煤炭法学》等,论文有《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问题识别与改革建议》《市场全球化下的战略性自然资源国家治理》等。法律实务方面,主译国际律师协会之矿业法委员会编写的《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Model Mine Development Agreement(MMDA 1.0)),为政府立法和执法咨询,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咨询和律师服务。


校对胡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