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制度开展情况,为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日上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调研会议。我院环境与资源法保护法学科王江副教授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邀请,以专家身份参会。
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审判长贾清林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魏文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王中伟副院长等领导参加会议并作总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万州区人民法院和奉节生态环境局作汇报发言。重庆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涪陵区、黔江区、渝北区和江津区人民法院作交流发言。王江副教授作为参会的唯一专家代表,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适用禁止令的若干规定”发表了专家意见并作讲解。
会后,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表达了希望就该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与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该司法解释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