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学院在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教育,致力于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能够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的各类专门人才。近期学院将陆续推出老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一些经验、人生感悟,促进教学相长,质量提升。
【系列报道一】
“老师的存在价值是让学生最终成为他自己”,王本存教授说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获取知识的途径也越来越广泛,王本存认为,教师不应该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教师的使命在于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获得感,尊重学生的发展选择,才是真正的教学之道”。他这么说,也这么做着。
老师传承的不只是知识更是精神
2003年硕士毕业后,王本存加入到重庆大学法学院的教师队伍中,至今已17年有余。他坦言,毕业时的择业选择其实非常多,之所以最终选择成为一名教师,除了家庭背景、性格等因素外,他所感受的优秀老师的榜样力量至关重要。面对谆谆善诱、博学多才的老师,王本存心存感激并以其为榜样,渴望成为教育精神的传承者。
从业17年,王本存享受与学生相处的过程,他认为“与同学们打交道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无论是背着帆布包与同学们一同走进教室上课,还是课后相约篮球场、羽毛球场进行一场友谊的“battle”,王本存认为自己在与学生的相处中同样获得了成长。他时常告诫自己,“要假设课堂里始终有一个学生比你高明,而他对知识的需求比你所准备的要高”,王本存以此来督促自己进行更深入的学习与研究。
作为重庆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之一,王本存与同学们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他通过不断接触、学习新鲜事物,充分利用网络工具,以及与同学们讨论公共话题等方法拉近与同学们的距离,与同学们在课上及课下都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而对于类似的荣誉,王本存称“自己不太看重”, 因为比起自己获得的荣誉,他更想得到同学们反馈的消息,当他了解到自己的学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时,油然而生的荣誉感远胜于此。
以学生为中心应成为老师的内在自觉
法学课程充斥着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王本存认为老师不应该只是简单地向同学们讲解知识点,或者让学生在考试中得高分,这些意义远不够,如何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教师应该思考的重点。对于更为适合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和理念,王本存提出要向著名的教育理念看齐,即“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获得感,眼光要长远,尊重学生未来的发展。“老师的存在价值在于让学生最终成为他自己,具备独立思考能力,面对问题有判断力、批判能力,而非成为学生的权威”。
面对众多学者的不同学说、理论,王本存认为法学教师应当保持高度的心灵开放性。教师的任务是向学生介绍不同的学说和见解,并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立场和认知作出判断,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理性判断能力和鉴赏能力都会有所上升。“任何一个老师都是一个研究的先行者而已”,他鼓励学生大胆思考,并形象地把老师比作“拐棍”,“刚开始走路时你可能需要一根棍子,但棍子的最终命运是被抛弃。”王本存觉得作为一个老师,要做好被抛弃的准备,如果你要一个学生始终离开你就不能思考,不能做事,那么这是一个失败的教育。
培养卓越法治人才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提出“思政是盐”,王本存认为这个比喻是非常精妙和恰当的。谈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他指出,一个用心的老师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通过老师在课堂上的严谨和用心,本身就传递出来了很多东西,这样能够更好地发挥“盐”的作用。
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王本存认为还应当引导学生具备三大能力,即“知识、能力和素质”。现如今,知识是极容易被获得被累积的,相较之下,培养学生的“能力”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这就包括敢于打破权威、挑战“标准答案”的想象力,理解和把握事物本质的判断力以及批判思维。因此,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应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而在素质和情感方面,王本存认为就是让学生认识自己,大学除了作为教学实践的管理者,还可以通过更紧密的互动,更高级的对知识反思的能力,特别是对情感的觉知能力,来相互提高,让每个人的情感,每个人的素质都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
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号召下,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启动了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重大法学院对此积极响应。王本存介绍,法学院对此严格“对标对表”,根据相关部门的标准及时间安排,及时召开意见征求会议,积极制定了精准的培养方案与计划。今后将在加强实践教学、促进师资相互融合、拓展对外开放与交流等方面不断努力,致力于培养卓越法治人才。
结尾
“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是重庆大学的校训精神。处于浮躁喧嚣的信息时代,师者们默默无闻地搞学术、传授知识或许并不能取得大众意义上的“成功”,但平静的内心与专注的精神使他们心灵无比富足。王本存铭记着选择成为教师的初心,谆谆善诱,造就人才。同时,王本存也表示学校里的老师都很优秀,并且心怀热情,从学院的角度来讲,他认为更重要的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要创造一种制度,要创造一种氛围,让老师初心不变,燃烧热情。
【人物简介】王本存,男,山东蒙阴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之一。研究领域涉及宪法学、行政法学、法律思想与政治哲学史等。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张君劢与近代宪政文化研究》负责人,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代表作包括专著《宪政与德性——张君劢宪政思想研究》、论文《“国体”词义考》《论行政法上的公法权利》《张君劢、施米特与魏玛宪法》等。
采写:毛海燕、苏静逸、沈佳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