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聚焦  >  学术成果  >  正文

杜辉教授、刘金松博士的论文获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

作者:蒋世松 编辑:刘勇 审核人:自正法、蒋研川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量:

近日,重庆大学法学院杜辉教授原载于《中国法学》2025年第2期的《环境法体系化的范式转向及其实现》一文,获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25年第7期全文转载。同时,重庆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刘金松博士原载于《中外法学》2025年第2期的《证据层控主义:一种中国式的证据审查结构观》一文,获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25年第6期全文转载。

《环境法体系化的范式转向及其实现

内容提要:我国环境法的体系化工作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两条主线的合力下,形成了鲜明的实用主义体系化范式。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这一范式面临规范冲突、功能协调不足、价值秩序不稳定等挑战,需要面向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立足规范体系、秩序体系和意义体系三个维度向融合主义范式转变。融合主义范式的本质,是通过类型化、层次化的技术将多元生态环境规范统合起来,塑造有关生态文明的观念秩序和制度秩序,发掘并释放契合生态文明的新意义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环境法体系化,一方面,要通过重构概念、重述原则、重塑制度完成要素的改造与升级;另一方面,要以行为和风险规制机制、协调发展机制、利害调整机制为着力点来完善法律调整机制。当前,应当抓住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历史机遇,激活环境法的体系效用。

关键词:环境法体系化;实用主义范式;融合主义范式;法律调整机制;体系效用

作者简介:杜辉,1984年生,江苏邳州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法学科负责人,卫生健康法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第三届学术分委会委员。致力于环境法基本理论、法治与治理理论的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篇入选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主文献。出版专著3部。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全国性学会奖项。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新时代中国法学系列教材1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以及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项目、重庆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地方立法起草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20余项。牵头起草、修订《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各级各类立法修改的前期论证、起草工作。参与的研究成果被生态环境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等采纳,转化为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或司法文件。2016年,创办“勤思读书会”。

《证据层控主义:一种中国式的证据审查结构观

内容提要:以诉讼阶段论为底色的纵向诉讼构造塑造了我国刑事证据审查制度的基本结构,以其为基础可以归纳出“证据层控主义”这一体系化的证据法理念。相较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体系,证据层控主义试图依托层层把关式的证据审查机制确保事实认定质量。证据层控主义具备多中心的层控格局、扁平化的层控方式以及外部化的层控标准等特征。对代表合法性知识的非法证据、代表专门性知识的专家证据和代表混合性知识的证明标准的层层审查是证据层控主义的典型实践样态。证据层控主义在约束事实认定者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却造成证据法概念的意义泛化、证据审查的机械化、查明真相的逻辑和司法证明的逻辑混同、对抗事实认定风险的证据性权利缺失等问题。证据层控主义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证据制度变革,提供了一个可供对话和批判的靶子。

关键词:证据层控主义;阶段式诉讼构造;证据审查;客观证明模式;以审判为中心

作者简介:刘金松,1995年生,云南大理人,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致力于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数字法学的研究。在《中外法学》《现代法学》《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1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若干。论文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第二届全国证据科学博士生博士后论坛一等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全国刑事证据法学专业论坛一等奖等。获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