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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秋季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fwh 编辑:fwh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6-11-09 浏览量:

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对部分生活困难的研究生进行一次性补助,凡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第一、申请材料包括:

1、群邮件下载最新《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必须使用最新的表格并张贴照片)

2、困难补助申请表必须附有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请用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查验)。

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116房间),截止时间为1117日下午530之前。

第二、申请注意事项:

1.因学院要评审和公示,请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申请。

2.申请表中所有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必须完整填写。特别写明是否是孤儿或者单亲,本人签名手写。

3.为了规范困难补助的证明,本学期要求所有同学没有申请过的要按照新的要求开具困难证明,一律以新的困难证明为准。困难证明不再接受打印件、传真件。

4、凡是不具有规定申请书和困难证明的学院有权利不予以评定。

5、申请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及一切评优资格,并记录在档。

研究生办公室

 

:

为了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防范贫困证明弄虚作假,公平公正的帮助困难学生,特此对学生的贫困证明做出要求:

第一、每位学生请准备一份最新的贫困证明,该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抬头为重庆大学

2、被证明人的基本情况

3、研究生的家庭成员情况

4、与研究生的关系

5、困难情况的说明

6、出具证明人的姓名、身份和联系电话

第二、贫困证明附件:

1、生病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盖章。

2、家庭成员残疾的必须有残疾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3、父母下岗的必须有下岗证或者低保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第三、形式要求

1、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2、请自行准备多份备用

3、必须盖两级以上部门的鲜章(乡或者街道,和县两级民政部门)

申请表见网站附件或者群文件

 

 

 

 

 

 

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婚否

 

是否有小孩

 

奖学金等级

 

联系电话

 

 

 

 

 

入学前是否工作过

 

入学前工作单位

 

是否有校内外兼职

 

是否困难

 

兼职报酬(每月)

 

有无贫困证明

 

是否在外居住

 

租房还是自有住房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重大疾病

 

病的种类及每月费用

 

是否曾经获得过补助

 

获得补助的金额和次数

 

在校期间表现(包括有无补考、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学校活动情况、司法考试是否通过、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和获奖等情况):

 

 

 

 

 

 

 

 

 

 

 

 

 

 

 

家庭情况(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兄弟姐妹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收入等情况基本):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具体情况

收入

 

 

 

 

 

 

 

 

 

 

 

 

 

 

 

 

 

 

 

 

 

 

 

 

 

 

 

 

 

 

申请困难补助的理由:

本人签名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