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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重庆大学2016年镇泰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06201171 审核:刘冬梅 日期:2016/11/04 00:00:00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镇泰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镇泰奖学金”。根据“重庆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镇泰奖学金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启动相关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法学院将推选1名。

   二、奖励金额

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奖项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7、 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表),各年级汇总后以年级为单位将纸质推荐表于11月8日(周二)下午5:00前报送至法学院116办公室,并将“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汇总于11月8日(周二)下午5:00前发送邮箱至18883870537@163.com。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2、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法学院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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