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民法典》实施与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在长沙顺利举行

作者: 编辑:刘勇 审核人: 时间:2020-10-23 点击数量:

为更好地将《民法典》关于绿色理念和原则、自然资源产权等方面的规定融入自然资源法律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民法典》实施与自然资源法治体系”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成功召开。会议采取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本届论坛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湖南大学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沈镭执行秘书长、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程绪平副总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周农副主任、湖南大学曹升元副书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吴秋菊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李显冬特聘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院长以及湖南大学法学院屈茂辉院长等领导和专家出席大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会员和有关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10月17日上午九时,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主持了论坛开幕式。屈教授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概况,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开幕式上,湖南大学党委曹升元副书记致开幕词,对参加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与各相关单位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沈镭执行秘书长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周农副主任分别发表重要讲话,肯定了本次论坛召开的重要意义,希望此次会议在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方面的共同研讨能得出创新成果。

随后,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柯坚教授主持了本届论坛主题报告,黄锡生、屈茂辉、吴春岐和施志源教授分别做了题为“资源权的概念及民法典的表达”“民法典与自然资源法律体系建设”“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民法典时代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体系设计与规则完善”的主题报告。

 

 

 

下午的两场专题研讨环节,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中南大学、辽宁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贵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贵州贵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等科研机构、高校、实务部门的代表分别做了学术报告和交流发言。围绕民法典的实施与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的议题,各科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共同进行学术讨论,针对不同领域提出多样化观点理论,研究视角独到,研究内容精细,极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下午十七时三十分,第二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闭幕式正式举行,由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德胜教授主持。胡德胜教授宣布了优秀论文和青年优秀论文奖获奖名单,李显冬教授、黄锡生教授、屈茂辉教授、游浩然律师为参加线下会议的获奖者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金。湖南师范大学李爱年教授对会议作了总结发言,她把此次学术会议比作一次学术大餐,用“好看、好吃、有味”6字进行了精炼概括。黄锡生教授致闭幕词,对全国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辛勤付出表达了感谢,并对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的发展、对中国自然资源法治的发展表达了殷切期望和美好祝愿。

本次论坛紧紧围绕民法典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然资源法治体系相关问题展开,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会议研讨从不同角度和层次,运用多种方法和路径探讨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保护法治,对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构建以及自然资源法治的发展和完善进行了积极的有益探索,具有创新价值。